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Chapter 4 和管理Article 28Amended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开招募等方式,在礼仪示范、秩序维护等方面开展宣传引导服务,劝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市容环境管理网络,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