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布局、建筑群落和建筑单体应当符合详细规划,体量、形式、风格、色彩突出地方民族特色,并与周围环境和建筑风貌相协调。

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房屋建筑,应当采用坡屋顶、青灰色瓦,墙面色彩以传统民俗色彩为主,并用本地民族建筑特色构件和图案加以点缀。

Local Regulations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