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应当将供排水、供气、强弱电、消防、防震、防雷、绿化、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相关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应当在主体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完成,绿化工程竣工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