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比例,定向选拔和录用少数民族人员,并适当放宽选拔录用条件。

自治县干部职工编制内自然减员的缺额,由自治县依法补充。

自治县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在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时,优先招考录用自治县内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