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施工单位负责下列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宿舍、办公用房、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材质、平面布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