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在城镇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施工标志牌和警示标志;现场材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现场主要道路应当硬化,工地出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中应当洒水降尘,对裸露的土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