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沿岸石化、港口、仓库等可能发生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制定海洋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专章,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职责:

(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指定应急救援兼职人员;

(二)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等物资;

(三)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监控;

(四)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污染事故隐患并进行风险评价;

(五)定期组织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演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