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建设项目的设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材料、产品、设备和建筑构配件。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和构配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