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森林资源、农村田园景观、自然风光、乡村民俗和设施农业等发展旅游经济实体。推进旅游全域化发展、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民宿精品化建设,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休闲、度假、观光、研学、采摘、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服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重点乡村旅游度假区、特色民居的建设项目给予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政策支持。

对充分依托山林、沟域自然风景资源进行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度假等项目开发的区块,可以依法依规实行点状供地、垂直开发。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