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进行环境监测,确定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并采取相应的先期处置措施。需要启动本行政区域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启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