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设置公共消火栓。

公共消火栓由消防救援机构监督和使用,其建设和维护管理由供水单位负责,所需资金和消防用水水费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庭院范围内的消火栓由产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定期将用水量通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也应当定期向消防救援机构通报公共消火栓的维护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