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湾经济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出台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合作,鼓励并支持外国资本、港澳台地区资本、国内民间资本以及国内外各类企业以全额投资、控股、参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参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