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现代农业园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主体明确,提供登记注册或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二)园区土地相对集中达到规定规模,且产权清晰,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委托和备案手续完备;
(三)园区供水、供电、道路以及生态发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四)园区内主导产业的规模或者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
(五)生产、加工、物流、销售产业链较为完善,机械化水平较高;
(六)农业技术应用领先,经营管理制度科学完备;
(七)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八)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完善;
(九)对农民增收带动效应明显,综合效益较为显著。
省、设区的市、县三级现代农业园区的认定命名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林业、水利、扶贫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然条件、产业类型、经营主体类型等因素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