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秦始皇陵的下列文物应当作为保护对象,依法予以保护。

(一)建筑遗址,包括封土和地宫、内外城垣、寝殿遗址、便殿遗址、园吏寺舍遗址、三出阙遗址。

(二)陪葬坑,包括兵马俑坑、石铠甲坑、车马坑、马厩坑、百戏俑坑、珍禽异兽坑、御府储藏坑等。

(三)陪葬墓、修陵人墓地。

(四)陵园附属设施,包括防洪堤、鱼池遗址、石料加工厂、丽邑遗址。

(五)遗址内埋藏的文物和其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