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旅游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门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旅游者流量大的重点景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备专业医疗和救援队伍。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及其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