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与检查相关的资料,不得妨碍、阻挠无线电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