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统筹全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