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地震等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普查,发现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依据国家和本省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