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