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城镇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由城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在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镇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时段、范围和卫生等管理要求,文明有序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