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