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集、汇总房屋租赁信息,对租赁房屋进行分类管理和价格监测,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分区域发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参考价。
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配合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监测和信息采集工作,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按季度向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屋租赁成交数据和租金价格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