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电网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征求供电企业等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涉及中高压输变电选线选址的要进行科学论证和优化。电网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实施,并在政府网站长期公告,供社会公众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网专项规划。确需变更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