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景区(点)的范围应当依照城乡规划合理划定。

景区(点)经营者应当根据旅游安全及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力,实行流量控制,并向社会公布。

景区(点)应当根据接待的需要,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设置供水、供电、停车场、公厕、无障碍设施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中文和外国文字的导向、解说标识。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