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本市制定公共客运规划时,应当听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安排公共客运线路和设置站点时,应当兼顾旅游发展的需要。

本市市内旅游线路规划,应当纳入城市交通线网规划。

本市旅游线路及其设施的配置,应当与公共客运线路及其设施的配置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