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本市鼓励发展以便利、快捷为特点,以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和养护为主要内容的机动车维修服务(以下简称机动车快修)。机动车快修应当符合本市汽车快修企业技术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内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的机动车快修,不再新设机动车专项维修点。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