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的,应当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