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自律组织依照章程开展下列工作: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督促、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建议和诉求,配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工作;

(三)督促会员开展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开展纠纷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调查处理针对会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

(五)组织开展会员培训与交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