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保证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