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