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的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