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正常损失的储量每年随矿产资源储量年报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审批后,予以报销;非正常损失的储量,在采区或者工作面结束前,应当及时报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附矿产资源储量损失报销材料。未获批准前,不得废除坑道及其他工程和设备。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