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市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本市煤炭资源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市矿产资源规划、煤炭资源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市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县(区)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的煤炭资源专项规划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逐级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