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公安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教育、民政、文旅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