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森林公园相关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