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隐患整改指导等便民服务。

聘用的消防文员受消防救援机构委托,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消防监督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