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或者要求巡游出租汽车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上下客;
(二)不得携带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危险物品;
(三)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支付车费;
(四)携带物品不得超过车内及尾箱的容积和负荷;
(五)不得在巡游出租汽车内吸烟、吐痰、扔杂物或者损坏车辆设施;
(六)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电召服务需求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取消电召服务的,按照相应流程取消订单并告知驾驶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