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自治州的教育发展规划,决定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和招生办法,实行以县、市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大力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逐步发展高等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重视民办教育,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