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州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代表名额,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分配。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