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动员引导村(居)民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