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Chapter 3 防治措施Article 36In force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性的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和机动车磨擦片以及其他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作业。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Article 3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