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遵守和执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自治机关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自治机关在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时,如有不适合自治州实际情况的,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自治机关根据实际,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州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