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督导员工作规范,由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组织等根据需要安排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志愿者、住宅区居民等担任督导员,引导居民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安排督导员的,可以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