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Article 1In force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