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