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有重点地对本级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部门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编制合法、完整及细化情况;
(二)预算安排与本部门职责衔接情况;
(三)专项资金安排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结果匹配情况;
(四)项目库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细化情况;
(五)上一年度预算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编制情况;
(七)本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情况;
(八)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与部门预算有关的情况。
部门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处理,并按要求反馈处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