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在一级保护区内,除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禁止露营、野炊和水上体育活动。

(三)禁止设置加油站和水上商业、饮食等服务业网点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