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监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监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受委托事务,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数据、结论以及出具的证明、报告或者其他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