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6

In force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班线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线客运和普通班线客运。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的,将营运客车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时间行驶,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供租赁的乘用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