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院落和历史建筑的确定,由资源规划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文物部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